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和“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公开报告
    时间:2021-08-13来源: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 点击:

    目  录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 主要职责

    二、 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三、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四、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八、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概况 

    一、主要职责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是铁东区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在街道党工委的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行使行政管理职责,负责本辖区各项行政管理工作。主要职责是:

    (一)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人民政府关于街道工作方面的决定,制定具体的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负责辖区内市容市貌和环境卫生的日常管理工作,发动辖区单位和群众保护环境,开展爱国卫生运动;

    (三)动员和领导居民及各单位、各部门开展社区建设工作;制定并实施社区建设规划和年度计划;

    (四)指导社区居民委员会的工作;协调解决行政事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方面的问题;  

    (五)负责辖区内普法教育工作,维护老人、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  

    (六)负责辖区内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的指导、监督;  

    (七)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综治、信访、维稳等工作;

    (八)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本辖区人口和计划生育工作;

    (九)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内的企业服务、在地统计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做好辖区人员就业、社保、退管等社会保障工作;

    (十一)协助武装部门做好国防动员、民兵训练和公民服兵役工作;

    (十二)配合有关部门做好防空、防汛、防风、防旱、防震、征地和城市房屋拆迁、抢险救灾、重大动物疫情防控等工作;

    (十三)承办区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是纳入2020年部门决算编制范围的一级预算单位,无所属二级预算单位。

     

    第二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报表

    (见附件)

     

    第三部分 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纳入部门决算总收入548.35万元,同比增加177.15万元,增长47.7%;总支出529.54万元,同比增加218.59万元,增长70.3%;年末结转结余62.16万元。收支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因机构改革办事处合并后人员增加,相关人员经费及运转经费增加;二是区划调整后相关的民生支出增加。

    (一)收入总计591.71万元,包括:

    1.财政拨款收入548.35万元,其中: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8.35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万元。

    2.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

    3.事业收入0万元。

    4.经营收入0万元。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

    6.其他收入0万元。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0万元。

    8.上年结转和结余43.36万元,主要是部分未完成项目需下年度继续使用。

    (二)支出总计529.54万元,包括:

    1.基本支出392.73万元,主要是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各项支出,其中:

    工资福利支出295.86万元,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7.81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89.06万元。

    2.项目支出136.81万元,主要包括社区党建和办公经费、信访事务、专项普查活动、纪检办公经费、疫情防控等业务支出。

    3.上缴上级支出0万元。

    4.经营支出0万元。

    5.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万元。

    (三)年末结转和结余62.16万元

    主要是由于专项资金结转等原因形成的结余。

    二、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

    (一)总体情况

    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反映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2020年整体财政拨款支出情况,既包括使用当年财政拨款发生的支出,也包括使用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发生的支出。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9.54万元,其中:

    基本支出392.73万元,项目支出136.81万元。

    (二)具体情况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支出529.54万元,按支出功能分类科目分,包括: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79万元,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1万元,卫生健康支出55.26万元,住房保障支出17.18万元。

    1.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340.79万元,包括:

    (1)行政运行317.13万元,主要是人员开支、办公费等日常开支等支出。

    (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7.58万元,主要用于办事处城市建设等费用。

    (3)信访事务7万元,主要是维护街道稳定支出。

    (4)专项普查活动5.74万元,主要是四经普经费支出。

    (5)一般行政管理事务2.46万元,主要是纪检办案等支出。

    (6)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0.89万元,主要是纪检专网建设支出。

    2.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16.31万元,包括:

    (1)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49.15万元,主要是社区运行开支支出。

    (2)行政单位离退休6.77万元,主要是离退休人员取暖费等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77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03万元。

    (5)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8.6万元,主要是临时救济支出。

    3.卫生健康支出55.26万元,包括:

    (1)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10万元,主要是新冠疫情防控支出。

    (2)其他公共卫生支出35.4万元,主要是疫情期间社区一线工作者补助支出。

    (3)行政单位医疗9.86万元,主要是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在职人员缴纳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4. 住房保障支出17.18万元,包括:

    住房公积金17.18万元,主要是单位按照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支出。

    三、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

    2020年度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支出0万元,其中: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公务接待费0万元,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度“三公”经费支出与2019年度“三公”经费支出相同,均为0万元,主要是按照中央及市委、市政府关于厉行节约、中央八项规定等有关要求,严格控制“三公”经费支出,压减公务接待费和公务用车购置等原因。

    1.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2020年参加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接待费0万元,2020年国内公务接待累计0批次,0人,0万元。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0万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0万元。2020年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0辆。

    四、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机关运行经费支出89.06万元,比2019年增加33.8万元,增加61.2%,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及公用经费增加。

    (二)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万元,其中:

    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

    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0年12月31日,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共有车辆0辆,

    其中:副省级以上领导干部用车0辆,

    一般公务用车0辆,一般执法执勤用车0辆,

    特种专业技术用车0辆,其他用车0辆;

    单位价值 100 万元以上大型设备0台(套)。

    (四)预算绩效评价开展情况

    2020年鞍山市铁东区湖南街道办事处无全区重点绩效评价项目。

    第四部分 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区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上级补助收入:指单位从主管部门和上级单位取得的非财政性补助收入。

    3.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4.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指单位附属的独立核算单位按照规定上缴的收入。

    6.其他收入:指除上述“财政拨款收入”、 “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7.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上级补助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其他收入”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8.上年结转和结余: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结转到本年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9.基本支出: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10.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1.上缴上级支出:指事业单位按照财政部门和主管部门的规定上缴上级单位的支出。

    12.经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3.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指事业单位用财政补助收入之外的收入对附属单位补助发生的支出。

    14.“三公”经费:指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务(类)政府办公厅(室)及相关机构事务(款)信访事务(项):反映各级政府用于接待群众来信来访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统计业务(项):反映各级统计机关在日常业务之外开展专项统计工作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务(类)统计信息事务(款)专项普查活动(项):反映统计部门开展人口普查、经济普查、农业普查、投入产出调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务(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未单独设置项级科目的其他项目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务(类)纪检监察事务(款) 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纪检监察事务方面的支出。

    22.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类)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方面的支出。

    23.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民政管理事务(款)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项):反映开展城乡社区治理、城乡社区服务(乡村便民服务)、村(居)民自治、村(居)务公开、乡镇(街道)服务能力建设等基层政权建设和社区治理工作的支出。

    24.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实行归口管理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5.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行政单位离退休(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开支的离退休经费。

    26.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27.社会保障和就业(类)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项):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实际缴纳的职业年金支出。

    2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抚恤(款)死亡抚恤(项):反映按规定用于烈士和牺牲、病故人员家属的一次性和定期抚恤金以及丧葬补助费。

    29.社会保障和就业(类)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款)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项):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社会保障和就业方面的支出。

    30.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项):反映用于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的支出。

    31.卫生健康支出(类)公共卫生(款)其他公共卫生支出(项):其他公共卫生支出反映出上述项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卫生方面的支出。

    32.卫生健康支出(类)计划生育事务(款) 计划生育服务(项):反映计划生育服务支出。

    33.卫生健康支出(类)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款) 行政单位医疗(款):反映财政部门安排的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4.医疗卫生(类)医疗保障(款)行政单位医疗(项):反映财政部门集中安排的行政单位基本医疗保险缴费经费,未参加医疗保险的行政单位的公费医疗经费,按国家规定享受离休人员、红军老战士待遇人员的医疗经费。

    35.城乡社区支出(类)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迁补偿支出(项):反映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和地方政府在征地和收购土地过程中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地上附着和青苗补偿费、拆迁补偿费支出。

    36.城乡社区支出(类)其他城乡社区支出(款)其他城乡社区支出(项):反映除上诉项目外用于其他城乡社区方面的支出。

    37.住房保障(类)住房改革(款)住房公积金(项):反映行政事业单位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缴纳的住房公积金。

    38.机关运行经费: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附件2020年度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0年度收入决算表

            2020年度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2020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