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民政局关于组织开展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婚姻登记业务调整的工作培训会
    时间:2020-12-21来源:铁东区民政局 点击:


    为进一步推进铁东区婚姻登记标准化建设,做好婚姻登记形象标识运用工作,根据《民政部关于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规定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精神,铁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于2020年12月21日,在婚姻登记办公室组织全体婚姻登记工作人员,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有关婚姻登记的程序调整,进行了相关学习与业务培训。

    此次培训主要对《通知》内容进行传达学习,重点学习了婚姻登记机关不再受理因胁迫结婚请求撤销业务、调整离婚登记程序、档案归档程序三个方面内容。铁东区民政局婚姻登记办明确中央、省、市、区的指示,按《通知》要求从2021年1月正式执行此项工作调整。

    会上要求,全体婚姻登记工作人员要不断加强学习,提升业务能力,严格依法办事,规范办事流程,进一步提高民政窗口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努力塑造人民群众满意的民政窗口新形象。



    铁东区民政局

    2020年12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