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省首例港澳台居民内地参保缴费业务在鞍办理
    时间:2020-11-06来源: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铁东区税务局 点击:

    近日,香港居民詹女士在国家税务总局鞍山市铁东区税务局办税服务厅,成功缴纳一笔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据悉,这是我省第一例港澳台居民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在内地参保缴费业务。

    随着内地经济形势迅速发展、港澳台与内地交流合作不断深化、两岸人员来往日益密切,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保障港澳台居民在内地的权益。鞍山市铁东区税务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股在接到詹女士在该局参保缴费的申请后,根据《香港澳门台湾居民在内地(大陆)参加社会保险暂行办法》,第一时间与省、市税务局联动,向省、市税务局提交运维单,更新完善系统,使詹女士以《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证件号码成功申报缴纳灵活就业人员基本养老保险费,圆满解决了詹女士无法以自然人身份参保问题。

    据了解,詹女士的父母都在鞍山居住,此次借回鞍探亲的机会,顺便办理了养老保险业务。这也是辽宁省税务系统首例受理的港澳台居民内地参保缴费业务,对于进一步保障港澳台居民的社会保险权益具有重要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