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 首页 > 政务公开重点工作 > 执行和结果公开 > 建议提案办理答复公开 > 区人大代表建议
对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建议的书面答复
时间:2020-09-22来源:鞍山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点击: 次
刘景宏代表:
您提出的“关于加强物业公司管理的建议”的书面意见收悉,现将办理情况答复如下:
一是建立评定等级制度:国家已经取消了物业公司的资质的审批,取消了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评定。根据此情况,辽宁省拟出台《物业公司服务星级标准》等相关的管理办法,将物业服务企业的服务情况按照星级划分,相关讨论稿正在反复讨论当中,相关文件出台后,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文件支持开展星级评定工作。
二是加强行业指导:行政主管部门将联合物业行业协会,开展物业从业人员培训等工作,通过培训提升物业从业人员专业素质,同时建议尽快出台物业从业人员持证上岗制度。
三是加强动态管理:辽宁省物业服务星级评定出台后,行政主管部门将根据相关文件支持落实年检和抽检制度。同时引入物业服务企业诚信系统,对违规经营等行为的物业服务企业纳入诚信黑名单制度,通过限制其招投标等手段进行市场化调节,优胜劣汰。
铁东区住建局
2020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