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时间:2019-12-30来源:生态环境铁东分局 点击:

    辽宁省鞍山市铁东区中央生态环境督察拟销号群众举报问题查处情况公示第二批
    (2019年12月30日)
    序号受理编号交办问题及基本情况行政区域调查核实情况是否属实处理和整改情况问责情况答复信访人情况
    1X210000201811070042   (*)城南新区优优公园南坡(原名周大山)钢都水泥搅拌厂、保温材料厂、矿山碎石破碎厂和鞍山沥青厂四家企业污染严重。其中鞍山沥青厂存在冒黑烟现象,焦油异味扰民;钢都水泥搅拌厂、保温材料厂、矿山碎石破碎厂除尘设施不合格。铁东区经调查,举报情况部分属实。
    1、“鞍山沥青厂”有沥青异味为属实,其它问题不属实。2018年8月和10月铁东区环保局分别委托沈阳华航检测技术有限公司和辽宁杉源环境监测有限公司对该单位的排放的大气污染物进行了监督性监测,均符合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但经调查,该企业生产工序中会产生沥青烟味。运输途中也可能产生沥青烟味扰民。原来运输沥青混凝土运输车辆路线为,出厂后从明山街的武警鞍山支队和鞍山市监管支队通过便道向南行驶至南三环。2015年鞍钢铁道交通运输部由于安全问题把该便道封死,运输车辆只能继续沿明山街向西行驶至东亚第一城。为防止影响,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分公司2018年7月在厂区南侧向南新修一条道路直通往南三环,改变运输路线避开附近居民区。2、“保温材料厂”于2016年执行国家淘汰落后产能政策,停产准备转型升级。在原有的营业执照上增加了体育场馆项目,并完成备案程序不存在除尘设施不合格问题。不属实。3、“矿山碎石破碎厂”经2018年11月8日现场检查,铁东区环境保护局未在该区域内发现碎石破碎企业。不属实。4、“钢都水泥搅拌厂”除尘设施不合格问题,11月8日铁东区环境保护局、旧堡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对该公司进行现场调查核实,鞍山钢都混凝土有限公司中鞍分公司建有厂区围挡挡风墙,原料堆采取抑尘网覆盖,骨料仓顶彩钢板半封闭、仓下全封闭,斜皮带全封闭,搅拌楼全封闭,粉体物料采用密闭运行方式加料到搅拌机内使用,车辆运行场地建有高压水炮用于喷洒降尘作业,厂区出口配有高压清洗泵冲洗出厂车辆。,粉料仓顶配有MC26型脉冲式除尘器,由于监察人员检查当天该厂已季节性停产,无法对其进行监测,根据2018年6月辽宁胜洁检测有限公司对其进行的监测结果,该厂的无组织粉尘排放浓度满足《大气污染物综合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二级厂界无组织排放监控浓度限值要求,项目储仓呼吸阀经除尘器净化后排化到大气中的粉尘浓度满足《水泥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4915-2013)中散装水泥中转站及水泥制造品生产的要求限值。
    部分  属实   为了更精准解决鞍山沥青厂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局按照11月10日铁东区环保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安排,聘请环保专家组对该厂实地评审。其评审结论为:随着城市发展和延伸,居民区逐步逼近,不适宜在城区内进行生产,有鉴于此,建议另行选址搬迁。鞍山市建投集团同意搬迁,承诺搬迁计划上报鞍山市政府通过后,反馈铁东区政府。铁东区政府于2018年11月15日向鞍山市建投集团发函,商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我区提供《搬迁改造方案》。区工作协调组向鞍山市建投集团发函,要求其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搬迁方案,至今未收到搬迁方案,以后再次发函无果。铁东区环保局成立已王志远副局长任组长的督察案件整改专班。要求该单位在前峪村西部具有合法手续的厂址进行扩建,现该厂扩建工程区发改局已完成立项,环评审批已批复。主楼建设完毕,加热系统滚筒正在建设,配电室正在建设,主体结构及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进行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以及电力增容工程。现该新厂进入完成验收公示,老厂停止使用,完成整改目标。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2D210000201811100009东亚第一城小区南后峪村有很多工厂,夏季每天凌晨到五点之间排放有异味的气体。举报人曾反映到相关部门,得到的回复是查不到污染源。举报人要求查明污染源,并彻底解决异味问题。铁东区经调查,举报情况基本属实。
       
    经现场排查,原后峪村地界可能产生异味的企业和污染源主要情况是:鞍山市政修建有限责任公司沥青搅拌分公司在生产和运输过程中可能产生沥青烟味扰民。鞍山振东轧钢有限公司在生产过程中可能产生异味扰民,该企业2018年6月至今未生产。村内原有排放生活污水的1200米左右明渠会产生异味。
    基本属实为解决东亚第一城异味扰民的投诉问题,2017年7月起振东金属结构厂将原有的煤气发生炉改为天然气加热炉,改造后已无异味,且该单位从2018年6月至今未投入生产。
    针对前峪村1200米明渠异味扰民的问题,铁东区政府投资382.7万元实施综合治理工程,于2018年7月24日完工。改造后村内已无污水直排现象,彻底解决明沟污水异味扰民问题。为了更精准解决鞍山沥青厂的环境污染问题,环保局按照11月10日铁东区环保督察“回头看”领导小组第一次会议的安排,聘请环保专家组对该厂实地评审。其评审结论为:随着城市发展和延伸,居民区逐步逼近,不适宜在城区内进行生产,有鉴于此,建议另行选址搬迁。鞍山市建投集团同意搬迁,承诺搬迁计划上报鞍山市政府通过后,反馈铁东区政府。铁东区政府于2018年11月15日向鞍山市建投集团发函,商请于2018年12月31日前向我区提供《搬迁改造方案》。区工作协调组向鞍山市建投集团发函,要求其2018年12月31日前提交搬迁方案,至今未收到搬迁方案,以后再次发函无果。铁东区环保局成立已王志远副局长任组长的督察案件整改专班。要求该单位在前峪村西部具有合法手续的厂址进行扩建,现该厂扩建工程区发改局已完成立项,环评审批已批复。主楼建设完毕,加热系统滚筒正在建设,配电室正在建设,主体结构及设备已安装完毕,正在进行配套设施的安装调试,以及电力增容工程。现该新厂进入完成验收公示,老厂停止使用,完成整改目标。
    举报人未留联系方式等相关信息
     
        公示时间:2019年12月30日至2020年1月13日(公示期10日)
        受理部门:省、鞍山市、铁东区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机构
        联系电话:0412-8778668
        邮寄地址:鞍山市铁东区东山街62甲(生态铁东分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