鞍东委办发〔2018〕29号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办公室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铁东区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党委、党工委、党组,区机关各部门,群团,区直企事业单位:
《铁东区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区委、区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中共鞍山市铁东区委办公室
鞍山市铁东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发至科级) 2018年7月6日
铁东区进一步完善精准扶贫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要求和省、市关于打赢扶贫攻坚战的决策部署,为扎实推进精准扶贫工作,帮助我区9个村贫困人口及台安县11个贫困村脱贫摘帽,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贯彻落实中央《关于打赢脱贫攻坚的决定》,按照中央提出的“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因村派人精准、脱贫成效精准)的要求,根据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坚持稳中求进工作总基调,围绕年度脱贫任务目标,落实扶贫责任任务,广泛动员各行各业、社会各方各界力量,激发贫困群众内生动力,全面实施精准扶贫战略。统筹落实产业、就业、金融、教育、医疗、社保和社会等扶贫措施,精准识别、精准施策。
二、目标任务
确保到2018年11月底前,实现我区9个村贫困人口全部脱贫;协助台安县11个贫困村脱贫摘帽。到2020年底前,稳定实现我区9个村贫困人口不愁吃、不愁穿,义务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安全有保障。
三、工作措施
(一)开展精准识别工作,完善精准识别体系
1.开展建档立卡工作。认真开展完善贫困人口精准识别工作,建立贫困人口动态管理档案;开展建档立卡“回头看”,坚持户户到家、人人见面,对贫困人口再核实、再确认,分清真贫假贫,把假贫困户清出去、把真贫困户纳进来、让扶贫档案实起来。(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各涉农街道)
2.精准摸准致贫原因。深入分析致贫原因,区分不同问题,依据建档立卡确定的扶贫对象,锁定贫困人口,科学区分因病、因学和缺项目、缺资金、缺劳力、缺技术等不同致贫原因,准确分析掌握贫困村、贫困户和贫困人口的脱贫致富需求。(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各涉农街道)
3.明确脱贫措施。区、街、村各级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做好精准识别、进度安排、项目落地、资金使用、人力调配、推进实施等工作。各村委会在各涉农街道的指导下,结合贫困户的帮扶需求和实际,制定帮扶措施,确保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措施到户精准,做到贫困家庭逐户销号、脱贫到人,不留死角,不落一人。(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各涉农街道)
(二)落实扶贫措施,助推贫困村、贫困人口实现脱贫
1.落实企业,开展对口帮扶。积极动员我区规模以上企业参与扶贫工作,实现社会资源和精准扶贫有效对接,落实企业与台安县11个贫困村对口帮扶。充分发挥帮扶企业的产业优势和辐射作用,帮助贫困村落实致富项目,发展致富产业,寻找致富出路,提高致富能力。要在资金、物资、技术、信息、就业等方面为贫困村、贫困户提供力所能及的服务。(牵头单位:区商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
2.产业带动一批。针对我区内贫困人口实际情况,对建档立卡中有劳动力但无经营能力、缺资金贫困人口,通过实施产业扶持、金融扶持,促进贫困户脱贫。一是依托合作社带动。对有经营意愿但经营能力弱的贫困人口,充分发挥现有的农民专业合作社和种植养殖大户辐射带动作用,以合作、土地流转、资金入股等多种方式,实现搭帮互助,逐步增加贫困户经营性收入。二是加快土地流转促脱贫。引导贫困群众以土地入股或出租形式将土地流转出来给种植大户统一经营,再由种植大户聘请村民进行生产管理,村民除了收获土地租金外,还可以赚取劳务工资,收入也比自己耕种土地高。既解决了村民技术水平及生产资金不足的问题,又增加了农村劳动力就业的灵活性,青壮劳动力可从土地中解放出来,外出务工,中老年及妇女劳动力则在本地实现就业,更重要的是规避了贫困群众的农业生产风险,进一步促进贫困户脱贫。(牵头单位:区发改局,配合单位:区商务局、区财政局、各涉农街道)
3.医疗救助一批。通过以医保支付为主体、民政医疗救助作补充,医疗社会基金再减免等措施,切实减轻我区内贫困人口疾病经济负担。对因病丧失劳动能力的贫困人口,用好新农合等医保政策,符合条件的优先纳入大病医疗保障范围予以救助。(牵头单位:区卫计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民政局、区财政局、各涉农街道)
4.培训转移一批。充分利用我区的资源优势,对有愿望的贫困人口开展农业实用技术、就业技能等各类培训,并推荐贫困户中符合条件的人积极就业。(牵头单位: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涉农街道)
5.民政兜底一批。将我区内贫困家庭中重病、重残丧失劳动能力,不能通过生产劳动,项目扶持而脱离贫困线,需要由社会保障进行“兜底”的家庭,通过低保线与贫困线“两线合一”,将其纳入农村低保范围,实现应保尽保。(牵头单位:区民政局,配合单位:区发改局、区财政局、各涉农街道)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领导,提供组织保障。脱贫攻坚工作实行“双组长”负责制,区、街、村党政主要领导为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主要责任人。成立以区长为组长的铁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见附件1),把脱贫攻坚作为最紧迫的“硬”任务来抓。建立好工作制度,制定好工作措施,将精准脱贫与本职业务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把工作任务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今年全部脱贫。
各涉农街道、区相关部门要制定工作方案,成立领导小组,确定一名副职专门抓扶贫,有专职人员负责扶贫工作,每个村要安排一个专人管扶贫,做到层层有人抓扶贫,事事有人抓落实。
(二)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充分利用互联网、微信等媒体积极宣传扶贫工作有关政策规定。特别是组织开展好10月17日“全国扶贫日”活动,大力宣传在扶贫工作中涌现出的好做法、好经验、好典型,用群众喜闻乐见的传播渠道,增加公众关注度和对定点扶贫工作的支持,让更多人了解脱贫、关心脱贫、支持扶贫、参与扶贫。
(三)注重作风建设,提高脱贫质量。各涉农街道、区相关部门要根据省、市、区扶贫领域作风建设年度工作安排,认真组织学习,查找作风建设薄弱环节,做好整改,按时段要求上报相关材料;区委区政府督查室要与纪检部门配合,积极开展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行动,对脱贫攻坚工作中搞形式主义、推诿扯皮、慢作为等问题进行查处。区发改局要用好中央、省、市各级扶贫专项资金,区财政局确保及时足额拨付并做到专款专用。
(四)严明纪律,严肃问责。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要组织协调区纪委监委、区委区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参与此项工作,加强事前、事中监督审查。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将约谈相关领导,并在全区通报。坚决杜绝违规违纪现象的发生,一经发现,严肃问责。
附件:铁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附件
铁东区脱贫攻坚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凯 区委副书记、区长
副组长:马明军 区委副书记
朱奎海 区委常委、副区长
成 员:张文东 区委办公室主任
孙 丹 区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
于 雷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由丽莉 区委组织部副部长、区委区政府督查室主任
王 涛 区委宣传部副部长
卢宏新 区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吴太一 区发改局局长
谭富鑫 区教育局局长
张海东 区民政局局长
冯晓丽 区财政局局长
韩维宇 区商务局局长
高艳红 区卫计局局长
佟汉福 新兴街道党工委书记
付忠斌 新兴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李林松 旧堡街道党工委书记
丁 锐 旧堡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高繁波 大孤山街道党工委书记
孙健哲 大孤山街道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
各定点帮扶企业法人代表。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发改局,负责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办公室主任由吴太一同志兼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