铁东区应急局权责清单表
    时间:2019-10-13来源:管理员组 点击:

    应急局权责清单表

    序号

    权力名称

    权力类别

    1 危险化学品经营(无储存、无易制爆、无剧毒)许可 行政许可
    2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3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4 对违反《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许可办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5 对违反《冶金企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6 对违反《工贸企业有限空间作业安全管理与监督暂行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7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监督管理暂行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8 对违反《安全生产违法行为行政处罚办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9 对违反《辽宁省安全生产条例》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0 对生产经营单位未建立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等各项制度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1 对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2 对用人单位有关事项发生重大变化,未按照规定申报变更职业病危害项目内容的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3 对用人单位未建立或者落实职业健康监护制度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4 对违反《建设项目职业卫生“三同时”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5 对违生产经营单位未将安全培训工作纳入本单位工作计划并保证安全培训工作所需资金等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6 对违反《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7 对违反《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8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19 对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使用许可证实施办法》行为的处罚 行政处罚
    20 对造成职业病危害事故或者可能导致职业病危害事故发生的材料和设备和封存 行政强制
    21 对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存在重大事故隐患采取的停止供电、停止供应民用爆照物品等措施 行政强制
    22 对生产经营单位(煤矿除外)采用不符合保障安全生产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的设施、设备、器材等予以查封或扣押 行政强制
    23 对违法生产、储存、使用、经营危险化学品的场所以及用于违法生产、使用危险化学品的原材料、设备的查封、扣押 行政强制
    24 对生产经营单位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情况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5 用人单位(煤矿除外)执行有关职业病防治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国家职业卫生标准的情况检查 行政检查
    26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生产、经营的监督检查 行政检查
    27 非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经营备案证明(第三类) 其他权力
    28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 其他权力
    29 重大危险源备案 其他权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