组织机构
时间:2018-08-17来源:管理员组 点击: 次
为依法深入推进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进一步加强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领导,区委、区政府决定成立铁东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一、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常务副组长和副组长由相关区级领导担任;
成员由各相关单位部门主要领导担任。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二、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由政法委主要领导担任;
常务副主任、副主任由相关部门分管领导担任;
办公室成员由相关部门抽调。集中办公,实体化运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有工作职责。
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工作组。
三、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内设5个工作组
综合督导组、摸排打击组、违纪查办组、组织建设组、舆论宣传组。
5个工作组设有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