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大家园、康宁花园、康欣花园回迁安置实施方案
    时间:2016-11-20来源:铁东区住建局 点击:

    本次自选安置主要涉及长大街道办事处(长大街南、康宁15、17栋),解放街道办事处(市教育局南),东长甸街道办事处(东长甸1、2期),胜利街道办事处(房产局周边1、2期)七个拆迁地块。分别在长大家园、康宁花园、康欣花园回迁小区对动迁居民进行安置。为妥善安置回迁居民,确保回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回迁安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回迁安置遵循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将居民协议号、排序流水号、安置房源、户型图、安置流程张榜公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全程监督回迁安置过程。

        2、回迁自选房顺序号确定原则。

          按协议号确定各地块自选房排序号,然后按照各自地块相同的自选房排序号,进行摇号确定自选房顺序号。

        二、回迁安置地点时间:

        1、回迁安置地点:鞍山市华育学校(老七中)

    2、回迁安置时间:2016年11月28日--2016年12月17日

    三、回迁安置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凯

    副组长:周丹东

    责任单位:

        区征收局、区住建局、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卫计局、区法制办、区公证处、铁东房产管修处、公安铁东分局、对炉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园林街道办事处、山南街道办事处、解放街道办事处、长甸街道办事处、东长甸街道办事处、旧堡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大孤山街道办事处。

    回迁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征收局

     安置工作现场总指挥:周丹东

               副总指挥:刘雨虹、尹国刚

        四、回迁安置分工职责

    1、筹备处(10人):

    牵头单位:区征收局,责任人:尹国刚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回迁安置分配方案,编制和印制《回迁自选安置指南》、《自选房间通知单》、《回迁选房代建费核算单》、《回迁结算安置单》、《补充协议书》、全套自选图等系列回迁安置资料,及在媒体发布《回迁自选安置通告》。协调各责任单位人员落实、岗位分工和培训等工作,与开发单位落实安置房源、进户验收工作。

    2、候选处(10人)

        责任单位:大孤山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马文威。

    职责:负责引导回迁居民进入候选区,按顺序依次叫号,引导回迁居民进入摇号、预选处。

    3、摇号处(10人)

        责任单位:解放街道办事处,责任人:张文东

        职责:在安置现场摇号,并将摇号结果送达预选处。

    4、预选处(16人)

    负责人:秦泗学

      郭军、赵旭、张文东、周世明、韩桦、孙旭、关涛、王刚、刘国浩、周扬、姜琳、苗瑞鸿、任一贤、张丽冰、张博、王群

        职责:负责引导、讲解如何选择安置房屋,将预选认定单及时传送自选处。

    5、自选处(8人) 

    责任单位:山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秦泗学

    抽调孟文娟协助自选工作,另外胜利办事处、解放办事处、长甸办事处、东长甸办事处各出一名司法所工作人员、一名社区工作人员为未到场居民进行代选。

    职责:负责指引回迁居民自选房源,开具发放《自选房间通知单》,核对协议书,同时通过自选认定单将自选房结果及时回传预选大厅。

    6、公证处(4人)

    责任单位:区公证处,责任人:王素珍。

    职责:负责对回迁安置摇号和选房过程全程公证。

    7、监督处(6人)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察局2人、居民代表全程监督回迁安置过程。

    《回迁自选指南》和现场公示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8、核算处(10人)

    责任单位:旧堡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丁锐。

    职责:主要负责根据回迁户自选房间通知书所选房屋建筑面积,对应原代建费交款收据,核算补差面积代建费金额、退费金额,开具回迁选房代建费核算单,并标注应补交代建费金额等。

        9、结算处(10人)

        责任单位:胜利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韩桦

    职责:负责收缴代建费和相关回迁费用,办理退费手续。

    10、安置处10人)

    责任单位:新兴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高繁波。

    职责:1负责签订《补充协议书》

             2)负责签发《结算安置单》

    11、物业处(10人)

    责任单位:铁东房产管修处

    责任人:杨凯

    职责:办理物业进户相关手续

    12、档案查阅处(8人)

        责任单位:胜利街道办事处、解放街道办事处、长甸街道办事处、东长甸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各街道办事处负责人

        职责:负责处理在自选、核算、安置过程中居民协议不清、面积有争议等相关问题。

        13、咨询处(12人)

    责任单位:信访局2人法制办(2人)、长甸街道办事处(2人)解放街道办事处(2人东长甸街道办事处(2人)、胜利街道办事处(2人

    责任人:张明照、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工作的副主任和各社区书记

    职责:主要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回迁安置政策解释及回迁房工程质量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的解答以及回迁安置后的弃选、上访、诉讼等后期问题。

        14、医护处(5人)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责任人:郑岩。

        职责: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紧急医疗救护。

        15、后勤:(10人)

    责任单位:对炉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曹勇勇。

    职责:1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布置,公示资料和自选图表的张贴、维护、回收和保管工作。

         (2)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所需办公用品发放,提供餐饮和饮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16、赠品发放处:(10人)

        责任单位:园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何如庆

    职责:负责公开信、中国如意结、电压力锅等赠品管理、登记造册,统一发放工作。

        17、安保处 (30人)

    责任单位:公安铁东分局,责任人:张根浩

        职责:主要负责回迁居民进入现场安检、维护候选处和回迁自选现场的秩序,收费组的资金安全保障,现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

    18、现场资料采集处

    责任单位:城南新城征收处,责任人:齐开胜

    职责: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影像资料的采集。

    五、回迁安置推进时间

    1、责任单位于2016年11月24日下班前,将工作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区征收局统一制作工作证。

    22016年11月24日~2016年11月25日,在千山晚报连续两期刊登《回迁自选通告》,相关街道安排人员逐户电话通知领取《回迁自选指南》。

    32016年11月26日上午在鞍山市华育学校(老七中),安排全体人员现场演练,征收局对参与回迁的工作人员进行培训,对炉街道办事处负责现场布置。

    六、回迁安置具体要求

    1、本次回迁安置工作,各单位要在区回迁安置领导小组领导下,明确单位职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分工管理、各负其责。  

    2、为了抓紧时间编制回迁自选流水号,确保回迁安置工作按时推进,长甸街道办事处、解放街道办事处、东长甸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务必将详细准确的所有动迁地块回迁安置名单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征收局,从即日起停止办理现房安置审批手续

    3、为确保回迁后,居民在动迁过渡期中所居住的过渡性周转房能及时收回,相关街道办事处务必将详细准确的周转房使用名单由主要领导签字加盖公章后报送区征收局。

     4、相关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本次回迁安置工作,成立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各街道党政一把手及相关社区负责人要全程跟踪负责,将本单位参加此次回迁工作的工作人员按时上报区征收局。要求各单位人员做到守时、守岗,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回迁现场总指挥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5、各街道办事处要调整配备好具体工作人员并按照“运转顺畅、群众满意、平稳安全”的原则,提前着手准备工作预案或具体办事流程,保证人员完整以确保回迁安置工作协调、有序地进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