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之梦衡园小区和东亚第一城四、五期小区回迁安置实施方案
    时间:2016-07-22来源:铁东区住建局 点击:

    龙之梦衡园小区和

    东亚第一城四、五期小区

    回迁安置实施方案

    龙之梦衡园小区及东亚第一城四、五期小区回迁安置工作定于2016年8月8日至17日进行回迁自选。为妥善安置回迁居民,确保回迁安置工作顺利进行,结合回迁安置工作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如下:

        一、回迁安置遵循原则:

    1、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将居民协议号、排序流水号、安置房源、户型图、安置流程张榜公布,设立监督举报电话,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居民代表全程监督回迁安置过程。

        2、回迁自选房顺序号确定原则。

       (1)龙之梦衡园回迁户,按协议号与验收号相加除二确定排序号,按照排序号顺序,确定自选房顺序号。

       (2)东亚第一城四、五期回迁户,旧堡、大孤山街道按协议号与验收号相加除二原则确定各地块自选房排序号(排序号相同时,验收号靠前的优先),新兴街道按协议号确定各地块自选房排序号,然后按照各自地块相同的自选房排序号,进行摇号确定自选房顺序号。

        二、回迁安置地点时间:

        1、回迁安置地点:鞍山市第三十一中学教学楼;

    2、回迁安置时间:2016年8月8日至8月17日共10天。

    其中:

    ⑴龙之梦衡园小区:8月8日至8月12日共5天。

    ⑵东亚第一城四、五期小区:8月13日至8月17日共5天。

    三、回迁安置领导小组

    组  长:王  凯

    副组长:周丹东

    责任单位:

        城南新城管委会、区征收局、区公证处、区信访局、区财政局、区卫生局、公安铁东分局、旧堡街道办事处、大孤山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对炉街道办事处、钢城街道办事处、胜利街道办事处、山南街道办事处、园林街道办事处、解放街道办事处。

    回迁安置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区征收局,办公室主任:刘雨虹。

        安置工作现场总指挥:马丙一

                  副总指挥:刘雨虹、秦泗学

        四、回迁安置分工职责

    1、筹备处(10人):

    牵头单位:区征收局,责任人刘雨虹。

    职责:主要负责制定回迁安置分配方案,编制和印制《回迁自选安置指南》、《自选房间通知单》、《回迁选房代建费核算单》、《回迁结算安置单》、《补充协议书》、全套自选图等系列回迁安置资料,及在媒体发布《回迁自选安置通告》。协调各责任单位人员落实、岗位分工和培训等工作,与开发单位落实安置房源、进户验收工作。

    2、候选处(10人)

        责任单位:大孤山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马文威。

    职责:负责引导回迁居民进入候选区,按顺序依次叫号,引导回迁居民进入摇号、预选处。

    3、摇号处(10人)

        责任单位:解放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郭军。

        职责:东亚第一城四、五期摇号,并将摇号结果送达预选处。

    4、预选处(10)

        负责人:秦泗学

        责任人:孙旭、杨成林、王乃维。

        职责:负责引导、讲解正确选择安置房屋,将预选认定单及时传送自选处。

    5、自选处(8人)

    责任单位:山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贾德武。

    抽调孟文娟、王刚协助自选工作。

    职责:负责指引回迁居民自选房源,开具发放《自选房间通知单》,核对协议书,同时通过自选认定单将自选房结果及时回传预选大厅。

    6、公证处(6人)

    责任单位:区公证处,责任人:王素珍。

    职责:负责对回迁安置摇号和选房过程全程公证。

    7、监督处(6人)

    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区纪委监察局2人、居民代表全程监督回迁安置过程。

    《回迁自选指南》和现场公示区纪委监督举报电话。

    8、核算处(10人)

    责任单位:胜利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韩晔。

    职责:主要负责根据回迁户自选房间通知书所选房屋建筑面积,对应原代建费交款收据,核算补差面积代建费金额、退费金额,开具回迁选房代建费核算单,并标注应补交代建费金额等。

        9、结算处(18人)

        责任单位:旧堡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丁锐。

    职  责:负责收缴代建费和相关回迁费用,办理退费手续。

    10、协议处(20人)

    ⑴责任单位:新兴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高繁波。

    职责:负责签订《补充协议书》

    ⑵责任单位:开发企业,责任人:龙之梦小区李梦,东亚第一城潘海涛。

    职责:各自负责签订国开行《购房协议书》。

    11、安置处(12人)

    责任单位:新兴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高繁波。

    职责:负责签发《结算安置单》。

    12、赠品发放处(6人)

    责任单位:园林街道办事处,责任人:何如庆。

    职责:负责公开信、中国如意结、电压力锅等赠品管理、登记造册,统一发放工作。

    13、咨询处(6人)

    责任单位:法制办、信访局、旧堡街道办事处、大孤山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

    责任人:张明照、有关街道办事处负责征收工作的副主任和各村村民委员会主任。

    职责:主要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回迁安置政策解释及回迁房工程质量和使用等相关问题的解答以及回迁安置后的弃选、上访、诉讼等后期问题。

        14、医护处(5人)

    责任单位:区卫计局,责任人:郑岩。

        职责: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紧急医疗救护。

        15、后勤处:(30人)

    ⑴责任单位:对炉街道办事处,责任人:曹勇勇。

    职责: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布置,公示资料和自选图表的张贴、维护、回收和保管工作。

    ⑵责任单位:钢城街道办事处,责任人:郭连川。

    职责: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所需办公用品发放,提供餐饮和饮用水等后勤保障工作。

        16、安保处 (80人)

    责任单位:公安铁东分局,责任人:张根浩。

        职责:主要负责回迁居民进入现场安检、维护候选处和回迁自选现场的秩序,收费组的资金安全保障,现场全体工作人员的安全保卫。

    17、现场资料采集处:

    责任单位:城南新城综合处,责任人:仲继伟。

    职责:负责回迁安置工作现场影像资料的采集。

    18、进户安置处:

    龙之梦衡园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员和工作安排。

    东亚第一城四、五期小区:开发企业负责人员和工作安排。

    职责:负责审验安置手续,安排进户验收,逐户发放钥匙。

    地点:龙之梦衡园小区和东亚第一城四、五期小区指定场所。

    五、回迁安置推进时间

    1、责任单位于2016年7月19日前,将工作人员名单统一报送区征收局,附本人一寸近照一张,统一制作工作证。

    2、2016年7月21、22日,征收局对有关人员进行培训。

    3、2016年8月1、2日,在千山晚报、北方晨报连续两期刊登《回迁自选通告》,相关街道安排人员逐户电话通知领取《回迁自选指南》。

    4、2016年8月4、5日,安排全体人员现场演练,旧堡街道办事处负责现场布置。

    六、回迁安置具体要求

    1、本次回迁安置工作,各单位要在区回迁安置领导小组领导下,明确单位职责,统一指挥,统一协调,分工管理、各负其责。  

    2、为了抓紧时间编制回迁自选流水号,确保回迁安置工作按时推进,旧堡街道办事处、大孤山街道办事处、新兴街道办事处务必于2016年7月15日(本周五)将详细准确的所有动迁地块回迁安置名单由主任签字加盖公章后速报送区征收局,从即日起停止办理现房安置审批手续。

    3、相关街道办事处要高度重视本次回迁安置工作,成立回迁安置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分工和职责,各街道党政一把手及相关村领导要全程跟踪负责,将本单位参加此次回迁工作的工作人员按时上报铁东区征收局。要求各单位人员做到守时、守岗,不得出现空岗现象,如有特殊情况,需向回迁现场总指挥请假,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4、各街道办事处要调整配备好具体工作人员并按照“运转顺畅、群众满意、平稳安全”的原则,提前着手准备工作预案或具体办事流程,保证人员完整、物资充足,以确保回迁安置工作协调、有序地进行。